通恒公司2009年度“三项竞赛活动”之四关于开展“拔河”竞赛的通知
公司所属各单位、广告公司: 根据2009年“三项竞赛活动”的安排,为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,激励员工热情,经竞赛领导小组研究,决定组织开展员工 “拔河”竞赛,具体安排如下: 一、比赛时间和拟定地点。比赛时间为2009年4月17日下午2时在汉口江滩公园运动场进行。(具体地点赛前通知)。 二、参赛单位。参赛队为公司十条线路、修理厂、收银点钞室、公司机关、广告公司等十四个单位,每单位选派20选手参赛,其中女选手不得少于5名。 三、比赛规则。 1、拔河道为地上画3条直线,间隔为200CM,居中的线为中线,两边的线为河界。除参赛队领队、监督员、选手以外,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拔河道。 2、拔河绳由1条长绳组成。 3、比赛方法: (1)比赛采取3轮次、积分循环制。每轮次一局定胜负,每轮次比赛时间最多2分钟,2分钟内不能决出胜负者本局比赛结束。 (2)比赛开始前,各队按照每20人一个纵队的要求分成纵队准备好,比赛开始后,双方拔绳子的运动员同时发力,将对方拉过赛场规定的河界线为赢。 (3)第一轮通过抽签决定对手,第2、3轮,按已比赛轮数积分高低排序,第1名与第2名比赛,第3名与第4名比赛,依次类推。 4、成绩计算:胜3分,平1分,负0分。对手弃权得3分。三轮结束后,积分最多者名次列前;积分相同者,总用时少者名次列前。如再相同则抽签决定。所确定的名次计入“三项竞赛活动”总成绩内。 5、比赛要求 (1)各参赛队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比赛现场进行热身运动,比赛开始5分钟参赛队未到达现场或参赛人数不够20人,则当作自动弃权处理。其对应的参赛队伍将会自动进入下一轮比赛。 (2)获胜队伍完成一轮比赛后不得离开比赛现场,必须在比赛现场旁边等候工作人员作出下一轮的比赛安排。 (3)各队啦啦队必须服从裁判和工作人的员指挥,站在规定的赛道外。 (4)为保证比赛的安全,参赛队员一律不得穿钉鞋或赤脚参加比赛;不准带手套;裁判未判胜负前,手不能松开绳子。 (5)比赛应本着“友谊第一,比赛第二”的精神,重在参与,注意安全,量力而行。 (6)比赛过程中对裁判判定有异议时,只有领队有权提出申诉。 四、比赛裁判组。 组长:汤庆生 组员:钱达源、韩汉文、肖庆森、李红卫、李沛、黄超、陆继琴、白媛媛、刘芳。 希望各参赛单位接通知后,认真组织,选拔出优秀选手参赛。同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,合理安排参赛员工的作息时间,确保运营生产工作顺利进行。 此通知。
武汉通恒公汽公司工会 2009年3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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