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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我市“禁改限”限放区域时间确定 警方提醒:元旦期间禁止放鞭

今年我市“禁改限”限放区域时间确定 警方提醒:元旦期间禁止放鞭

     今年我市“禁改限”限放区域时间确定 警方提醒:元旦期间禁止放鞭

    本报讯(记者 肖娟 通讯员 夏洪波)昨日,市委、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,对2012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“禁改限”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部署。

    2012年春节期间,有条件限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是:江岸、江汉、硚口、汉阳、武昌全区,经青山区、洪山区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、东湖新技术开发区、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武汉化工区区政府(管委会)确认的部分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。

    上述区域内,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:2012年1月22日(除夕)上午8时至1月23日(正月初一)晚12时;1月24日(正月初二)至2月6日(正月十五)每日上午8时至晚12时,其他时间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

    警方提醒,元旦将至,将重点管控以下违规销售、燃放现象比较突出的地区:江岸后湖街、二七街地区,江汉杨汊湖地区,硚口常码头、长丰街地区,汉阳王家湾地区,洪山和平街、洪山街、建设街地区,汉口、汉阳、武昌江滩。据悉,凡是近年因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受到处理的经营户,春节期间不得申请经营烟花爆竹。举报电话:110、02785397898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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