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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安全管理的工作措施
          

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,减少安全违章,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,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,结合公安部、省、市、区人民政府和桥口交通大队发起的“夏季战役”的有关精神,公司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措施:

一、线路安全主管每月要组织1-2次本线路的违章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,并组织其上线检查,每名违章驾驶员的检查不得少于3次,每次不得少于2小时。违章驾驶员的检查资料经线路审核盖章后交安运部存档。

二、各线路检查出的安全运营违章扣款,要报公司安运部审核,由安运部交计财部报扣。

三、各线路每月的电子眼违章不得超过计划配员数的10%,若超过10%,线路安全主管扣罚100元,线路经理扣罚50元;超过20%,线路安全主管扣罚150元,线路经理扣罚100元。线路电子眼违章连续2个月超过20%,线路安全主管、经理要重新试用三个月。

四、线路电子眼违章超过计划配员数的20%,线路安全主管要在公司“三员会”上作述职报告,并将报告交安运部存档。

五、公司安运部和督察部每周要组织一次夜查,重点放在晚收班之前或易发生高速的地段。每次检查的资料由组织夜查的部门负责收集,并在公司相关会议上汇报。

六、严把车辆年检年审关。凡年审车辆,线路安全主管必须提前一个月清理电子眼违章情况,并督促相关驾驶员进行处理。线路车辆主管要提前对年检年审车辆进行保修,确保其安全机件和车辆设备齐全有效,审验合格率要达到100%

七、对因安全机件不合格和电子眼未处等原因,影响车辆正常审验的责任人,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。对在年检年审工作中贻误时机、玩忽职守甚至弄虚作假的责任人,公司将给予罚款、试用甚至免职的处理。

八、本规定自八月一日起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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